2016-09-20 16:54:39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//www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湖州人力资源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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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资格复审
面试前,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属招聘单位,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,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,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,将在该职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相关职位不再递补。
六、面试
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采用结构化面试,面试满分100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计算平均得分;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,不再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笔试成绩÷2+面试成绩÷2。面试结束后,依据总成绩,再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。若总成绩相等,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。
七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
体检项目、标准参照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、卫生部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和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(试行)〉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体检结束后,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放弃体检、体检不合格、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,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,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根据考生总成绩、体检、考察结果等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通过湖州人才网(www.hzhr.com)向社会公示7天。在公示期间,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,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,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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